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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面和紡織部件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0809869閱讀:615來源:國知局
鞋面和紡織部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鞋面和紡織部件。鞋類物品包括紡織部件。鞋面的紡織部件包括紡織元件和抗拉元件??估缍ú贾迷谛娴牡谝粋壬系牡谝徊慷???估牡谝徊慷闻渲脼槭瓜稻o裝置附接至鞋面的第一側上的紡織元件??估€包括緊鄰鞋面的在第二側上的下部部分布置的第二部段。第二部段相對于鞋面的在第二側上的下部部分來固定??估€包括從第一部段橫跨鞋跟區(qū)連續(xù)延伸到第二部段的中間部段。
【專利說明】鞋面和紡織部件
[0001 ] 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15年04月22日,申請?zhí)枮?01520247535.9,發(fā)明名稱為“結合具有抗拉元件的紡織部件的鞋類物品鞋面”的申請的分案申請。
[0002]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3]本非臨時專利申請根據(jù)美國法典第35篇第119條第(e)項要求2014年9月30日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的且題為 “ArticIe of Footwear Incorporating a KnittedComponent with Inlaid Tensile Elements and Method of Assembly” 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為62/057,264(代理人案號51-3901)的優(yōu)先權的權益,并且本非臨時專利申請還根據(jù)美國法典第35篇第119條第(e)項要求2014年9月30日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的且題為“Article of Footwear Upper Incorporating a Textile Component with TensileElements”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為62/057,650(代理人案號51-4184)的優(yōu)先權的權益,這些申請的公開內容通過引用全部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0004]本實用新型大體涉及鞋類物品、并且特別涉及具有紡織部件的物品。
【背景技術】
[0005]常規(guī)鞋類物品通常包括兩個主要元件:鞋面和鞋底結構。鞋面固定至鞋底結構并且在鞋類的內部上形成空腔,以便舒適且牢固地容納足部。鞋底結構固定至鞋面的下區(qū)域,從而定位在鞋面和地面之間。例如,在運動鞋中,鞋底結構可以包括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底夾層常常包括減弱行走、跑步和其他步行活動期間的地面反作用力以減少對足部和腿的應力的聚合物泡沫材料。此外,鞋底夾層可以包括流體填充室、板、調節(jié)器或其他進一步減弱力、提高穩(wěn)定性或者影響足部運動的元件。鞋外底固定至鞋底夾層的下表面,并且提供由耐用且耐磨材料比如橡膠形成的鞋底結構的地面接合部分。鞋底結構還可包括定位在空腔內并且緊鄰足部下表面以增強鞋類舒適性的鞋墊。
[0006]鞋面通常在足部的腳背區(qū)和腳趾區(qū)上、沿著足部的內側和外側、在足部之下以及在足跟區(qū)周圍延伸。在一些鞋類物品比如籃球鞋和靴子中,鞋面可以向上并且在踝周圍延伸,以對踝提供支撐或保護。進入鞋面內部上的空腔的入口通常由鞋類的鞋跟區(qū)中的踝開口提供。
[0007]多種材料元件常規(guī)地用于制造鞋面。例如,在運動鞋中,鞋面可具有包括多種連接的材料元件的多層。作為實施例,可選擇材料元件來對鞋面的不同區(qū)域賦予耐拉伸性、耐磨性、柔韌性、透氣性、壓縮性、舒適性和吸潮性(moisture-wicking)。為了對鞋面的不同區(qū)域賦予不同性質,材料元件常常被切割至期望的形狀并且然后常常使用縫合或粘性結合連接在一起。此外,材料元件常常以分層構型連接以對相同區(qū)域賦予多重性質。當結合到鞋面中的材料元件的數(shù)目和類型增加時,與運輸、貯存、切割和連接材料元件相關聯(lián)的時間和費用也會增加。當結合到鞋面中的材料元件的數(shù)目和類型增加時,來自切割和縫合過程中的廢料還較大程度地累積。此外,具有較大數(shù)目的材料元件的鞋面可能比由較少類型和數(shù)目的材料元件形成的鞋面更加難以回收。因此,通過減少用于鞋面的材料元件的數(shù)目,可減少浪費,而增加鞋面的制造效率和可回收性。
【實用新型內容】
[0008]公開了配置為容納穿著者的足部并且配置為支撐系緊裝置(securement device)的鞋類物品。系緊裝置配置為選擇性地改變鞋類物品對足部的貼合度。鞋類物品包括鞋底結構和鞋面,所述鞋面具有附接至鞋底結構的下部部分。鞋面還包括鞋跟區(qū)、第一側和第二側。鞋面還包括紡織部件,所述紡織部件包括紡織元件,所述紡織元件至少部分地界定鞋面的鞋跟區(qū)、第一側和第二側。紡織部件還包括抗拉元件,所述抗拉元件附接至紡織元件??估缍ú贾迷谛娴牡谝粋壬系牡谝徊慷巍?估牡谝徊慷闻渲脼槭瓜稻o裝置附接至鞋面的第一側上的紡織元件。抗拉元件還包括第二部段,所述第二部段緊鄰鞋面的在第二側上的下部部分布置。第二部段相對于鞋面的在第二側上的下部部分固定??估€包括中間部段,所述中間部段從第一部段、橫跨鞋跟區(qū)連續(xù)延伸到第二部段??估渲脼槭故┘又列娴牡谝粋鹊妮斎肓Φ闹辽僖徊糠謾M跨鞋跟區(qū)轉移至鞋面的在第二側上的下部部分。
[0009]所述第二側可以界定所述鞋面的鞋中部區(qū);其中所述第二部段可緊鄰所述鞋中部區(qū)布置。
[0010]所述第一部段可以界定容納所述系緊裝置的環(huán)。
[0011]所述系緊裝置可以是鞋帶。
[0012]所述第一部段和所述第二部段可以至少部分地從所述紡織元件暴露,并且其中所述中間部段可被所述紡織元件遮蓋。
[0013]所述紡織元件可界定管狀羅紋結構,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可界定通道;并且其中所述中間部段可延伸穿過所述通道。
[0014]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可以是第一管狀羅紋結構;其中所述紡織元件可以界定第二管狀羅紋結構以及連接所述第一管狀羅紋結構和所述第二管狀羅紋結構的網狀結構;并且其中所述抗拉元件可以連續(xù)地延伸穿過所述第一管狀羅紋結構和所述第二管狀羅紋結構。
[0015]所述鞋類物品還可包括錨定構件,所述錨定構件附接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部段附接至所述錨定構件。
[0016]所述錨定構件可以布置在所述鞋面內。
[0017]所述抗拉元件可以是第一抗拉元件;其中所述鞋面可包括所述鞋類物品的鞋喉部;其中所述第一部段可以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上緊鄰所述鞋喉部布置;其中所述紡織部件還可包括第二抗拉元件,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鞋喉部和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之間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可包括第四部段,所述第四部段配置為使所述系緊裝置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附接至所述紡織元件;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可以配置用于使所述第二抗拉元件的張力轉移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
[0018]所述第四部段可以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附接至所述鞋底結構。
[0019]所述鞋類物品還可以包括錨定構件,所述錨定構件附接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并且其中所述第四部段附接至所述錨定構件。
[0020]所述第一側可以是所述鞋面的內側,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側可以是所述鞋面的外側。
[0021]所述鞋面可以界定配置為容納足部的腔;其中所述鞋面可以界定配置為提供足部進入所述腔中的通道的開口;其中所述鞋面可以包括所述鞋類物品的鞋喉部;其中所述鞋喉部可以沿著鞋喉部軸線延伸遠離所述開口;其中當所述抗拉元件大體沿著所述鞋喉部軸線延伸時,所述抗拉元件可以在所述鞋喉部和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之間來回連續(xù)延伸。
[0022]所述抗拉元件可以界定多個環(huán);其中所述多個環(huán)可被布置成在所述第一側上緊鄰所述鞋喉部;其中所述多個環(huán)可被布置成一行,所述行大體沿著所述鞋喉部軸線導向;并且其中所述多個環(huán)可配置為容納所述系緊裝置,并且使所述系緊裝置附接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
[0023]所述多個環(huán)可以是被布置成第一行的第一多個環(huán),所述第一行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上大體沿著所述鞋喉部軸線導向;其中所述紡織部件還可以包括第二抗拉元件,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鞋喉部和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之間延伸;其中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可界定被布置成第二行的多個第二環(huán),所述第二行大體沿著所述鞋喉部軸線導向;其中所述多個第二環(huán)可配置為容納所述系緊裝置,并且使所述系緊裝置附接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行和所述第二行可以沿著所述鞋喉部軸線偏移。
[0024]所述紡織部件可以是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的編織部件;其中所述紡織元件可以是編織元件;并且其中所述抗拉元件可以與所述編織元件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
[0025]還公開了配置為容納穿著者的足部并且配置為支撐系緊裝置的鞋類物品。系緊裝置配置為選擇性地改變鞋類物品對足部的貼合度。鞋類物品包括鞋底結構和鞋面,所述鞋面界定配置為容納足部的腔。鞋面包括附接至鞋底結構的下部部分。鞋面包括鞋跟區(qū)、第一側和第二側。鞋面還包括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的編織部件。鞋面界定配置為提供足部進入腔中的通道的開口。鞋面還包括鞋喉部,所述鞋喉部布置在第一側和第二側之間。鞋喉部延伸遠離開口。鞋面的編織部件包括編織元件,所述編織元件至少部分地界定鞋面的鞋跟區(qū)、第一側和第二側。編織部件還包括第一抗拉元件,所述第一抗拉元件與編織元件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第一抗拉元件從第一側上的鞋喉部、橫跨鞋跟區(qū)連續(xù)延伸至第二側上的下部部分。此外,編織部件包括第二抗拉元件,所述第二抗拉元件與編織元件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第二抗拉元件從第二側上的鞋喉部連續(xù)延伸至第二側上的下部部分。第一抗拉元件界定至少一個第一部段,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部段布置在第一側上的鞋喉部處,并且配置為容納第一側上的系緊裝置。第二抗拉元件界定至少一個第二部段,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部段布置在第二側上的鞋喉部處,并且配置為容納第二側上的系緊裝置。
[0026]所述第一抗拉元件可以附接至所述鞋底結構、緊鄰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可以附接至所述鞋底結構、緊鄰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
[0027]所述鞋類物品還可以包括第一錨定構件,所述第一錨定構件緊鄰所述第一側布置在所述鞋面內;其中所述第一錨定構件可附接至所述第一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其中所述第一抗拉元件可固定至所述第一錨定構件;所述鞋類物品還可以包括第二錨定構件,所述第二錨定構件緊鄰所述第二側布置在所述鞋面內;其中所述第二錨定構件可附接至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可固定至所述第二錨定構件。
[0028]此外,公開了配置為界定鞋類物品的鞋面的編織部件。鞋面包括鞋前部區(qū)、鞋跟區(qū)、第一側和第二側,所述第一側在鞋前部區(qū)和鞋跟區(qū)之間延伸,所述第二側在鞋前部區(qū)和鞋跟區(qū)之間延伸。編織部件包括編織元件和抗拉支架(tensile stand),所述抗拉支架與編織元件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編織元件包括前表面和后表面。編織元件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編織元件還包括管狀羅紋結構,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大體上在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延伸。管狀羅紋結構包括開口端,所述開口端緊鄰第二端布置。抗拉元件包括第一部段,所述第一部段容納在管狀羅紋結構內??估€包括第二部段,所述第二部段從第一部段延伸并且離開開口端??估€包括第三部段,所述第三部段從第一部段延伸、從前表面離開編織元件、并且通過前表面回到編織元件中。編織元件的第一端配置為固定在鞋面的第二側處。編織元件的第二端配置為固定在鞋面的第二側處。第一部段配置為從第一側、橫跨鞋跟區(qū)延伸穿過管狀羅紋結構到鞋面的第二側。第二部段配置為相對于編織元件固定在鞋面的第二側上。第一部段配置為布置在鞋面的第一側上。
[0029]所述抗拉元件可以沿著第一方向延伸穿過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在所述第三部段處退出所述編織元件、重新進入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并且沿著第二方向沿著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延伸回來;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相反。
[0030]所述抗拉元件可以延伸穿過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在所述第三部段處退出所述編織元件、重新進入所述編織元件并且通過所述后表面退出所述編織元件。
[0031]此外,公開了形成鞋類物品的鞋面的方法。方法包括形成紡織部件,所述紡織部件包括紡織元件和抗拉元件。紡織元件包括前表面和后表面、第一端和第二端、以及管狀羅紋結構,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大體上在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延伸。方法還包括布設抗拉元件,使得抗拉元件的第一部段容納在管狀羅紋結構內。此外,方法包括布設抗拉元件,使得抗拉元件的第二部段從第一部段延伸并且離開管狀羅紋結構的開口端。此外,方法包括布設抗拉元件,使得抗拉元件的第三部段從第一部段延伸、從前表面離開紡織元件、并且通過前表面回到紡織元件中。此外,方法包括組裝紡織部件來界定鞋面的第一側、鞋前部區(qū)、第二側和鞋跟區(qū)。組裝紡織部件包括從第二側、橫跨鞋前部區(qū)、橫跨第一側、橫跨鞋跟區(qū)并且回到第二側包裹紡織部件。組裝紡織部件還包括在鞋面的第二側處提供紡織元件的第一端,并且在鞋面的第二側處提供紡織元件的第二端。此外,組裝紡織部件包括使第一部段從第一側、橫跨鞋跟區(qū)延伸穿過管狀羅紋結構到鞋面的第二側。此外,組裝紡織部件包括相對于紡織元件使第二部段固定在鞋面的第二側上。仍然此外,組裝紡織部件包括在鞋面的第一側上提供第一部段。
[0032]根據(jù)以下附圖和詳細描述的查閱,實施方案的其他系統(tǒng)、方法、特征和優(yōu)點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是明顯的或將變得明顯。意圖所有這類另外的系統(tǒng)、方法、特征和優(yōu)點被包括在本說明書和本概述內、在實施方案的范圍內,并且通過以下權利要求保護。
【附圖說明】
[0033]參考以下附圖和描述可更好地理解本公開內容。圖中的部件不一定按比例繪制,重點反而放在圖示本公開內容的原理上。此外,在圖中,相同的參考數(shù)字指明貫穿不同視圖的相應部分。
[0034]圖1是根據(jù)本公開內容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鞋類物品的前透視圖;
[0035]圖2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后透視圖;
[0036]圖3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視圖;
[0037]圖4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內側面視圖;
[0038]圖5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頂視圖;
[0039]圖6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前視圖;
[0040]圖7是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案的圖1的鞋類物品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
[0041 ]圖8是圖7的編織部件的區(qū)域的透視圖;
[0042]圖9是圖8的編織部件的區(qū)域的透視圖,其中區(qū)域的未拉伸的中性位置用實線圖示,并且其中區(qū)域的拉伸的位置用虛線圖示;
[0043]圖10是沿著圖8中的線10-10取得的編織部件的區(qū)域的剖視圖;
[0044]圖11是在組裝到圖1的鞋類物品的鞋面中的過程中示出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
[0045]圖12是在進一步組裝的過程中示出的圖11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
[0046]圖13是在進一步組裝的過程中示出的圖12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
[0047]圖14是在進一步組裝的過程中示出的圖13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
[0048]圖15是在進一步組裝的過程中示出的圖14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
[0049]圖16是進一步組裝的圖15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
[0050]圖17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抗拉元件的透視圖,其中鞋類的其他部分以虛線示出;
[0051]圖18是根據(jù)本公開內容另外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視圖;
[0052 ]圖19是圖18的鞋類物品的內側面視圖;
[0053]圖20是圖18的鞋類物品的鞋面的詳細透視圖,其中鞋面的部分已經被隱藏;
[0054]圖21是圖18的鞋類物品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
[0055]圖22是圖21的編織部件的透視圖,其中編織部件的抗拉元件已經相對于編織部件的編織元件調節(jié);
[0056]圖23是圖22的抗拉元件的被示出相對于編織元件調節(jié)的示例性部段的詳細視圖;
[0057]圖24是圖23的抗拉元件的被示出附接至錨定構件的部段的詳細視圖;
[0058]圖25是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鞋類物品的鞋帶環(huán)的詳細視圖;以及
[0059]圖26是根據(jù)另外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鞋類物品的鞋帶環(huán)的詳細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60]以下討論和附圖公開了涉及鞋類物品的多個概念。鞋類可以包括至少部分地由紡織部件界定的鞋面。紡織部件可以對穿著者的足部提供有利的貼合度和柔韌性。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紡織部件可以符合穿著者的足部,并且可以彎曲以支撐穿著者的足部的移動。
[0061]此外,紡織部件可以包括抗拉元件,所述抗拉元件使力轉移橫跨紡織部件,以用于支撐穿著者的足部。抗拉元件還可影響鞋面的彎曲和/或拉伸。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可以限制紡織元件的過度彎曲和/或拉伸。
[0062]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施加至鞋面的一側的輸入力可以轉移和/或分配到鞋面的相對側。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這可以弓I起鞋面通常以向內的方向彎曲,來當跑步、跳躍、改變方向時或在其他步行活動期間壓緊足部。就這一點而論,鞋面可以牢固地適合穿著者的足部,并且可以支持各種各樣的活動。
[0063]鞋類物品的一般討論
[0064]最初參照圖1-6,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案來圖示鞋類物品100。一般來說,鞋類100可以包括鞋底結構110和鞋面120。鞋面120可以容納穿著者的足部并且使鞋類100固定至穿著者的足部。鞋底結構110可以在鞋面120下面延伸并且支撐穿著者。
[0065]為了參照的目的,鞋類100可分為三個一般區(qū)域:鞋前部區(qū)111、鞋中部區(qū)112和鞋跟區(qū)114。鞋前部區(qū)111大體上可以包括鞋類100的相應于穿著者的足部的前部分(包括腳趾以及將跖骨與趾骨連接的關節(jié))的部分。鞋中部區(qū)112大體上可以包括鞋類100的相應于穿著者的足部的中間部分(包括足弓區(qū)域)的部分。鞋跟區(qū)114大體上可以包括鞋類100的相應于穿著者的足部的后部部分(包括腳跟和跟骨)的部分。
[0066]鞋類100還可以包括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可以延伸穿過鞋前部區(qū)111、鞋中部區(qū)112和鞋跟區(qū)114。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可以相應于鞋類100的相對側。更特別地,外側面115可以相應于穿著者的足部的外側區(qū)域(SP背離另一足部的表面),并且內側面117可以相應于穿著者的足部的內側區(qū)域(即朝另一足部面向的表面)。
[0067]鞋前部區(qū)111、鞋中部區(qū)112和鞋跟區(qū)114、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不意圖劃分鞋類100的精確區(qū)域。而是,鞋前部區(qū)111、鞋中部區(qū)112、鞋跟區(qū)114、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意圖代表鞋類100的一般區(qū)域以幫助以下的討論。
[0068]鞋類100還可以沿著各個方向延伸。例如,如圖1-6中所示,鞋類100可以沿著縱向方向105、橫向方向106和豎直方向107延伸??v向方向105可以通常在鞋跟區(qū)114和鞋前部區(qū)111之間延伸。橫向方向106可以通常在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之間延伸。而且,豎直方向107可以通常在鞋面120和鞋底結構110之間延伸。將理解的是,縱向方向105、橫向方向106和豎直方向107被包括在以下討論中以用于參照的目的,來解釋鞋類100的不同特征的相對位置并且來幫助以下的討論。
[0069]現(xiàn)在將參考圖1-4和圖6來討論鞋底結構110的實施方案。鞋底結構110可以固定至鞋面120,并且當穿著鞋類100時可以在穿著者的足部和地面之間延伸。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底結構110可以是統(tǒng)一的一件式構件??蛇x擇地,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底結構110可以包括多個部件,比如鞋外底和鞋底夾層。
[0070]而且,鞋底結構110可以包括地面接合表面104。地面接合表面104還可以被稱為地面接觸表面。此外,鞋底結構110可以包括面向鞋面120的上部表面108。換句話說,上部表面108可以面向與地面接合表面104相對的方向。此外,鞋底結構110可以包括周邊側表面109。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周邊側表面109可以以豎直方向107在上部表面108和地面接合表面104之間延伸。在一些情況下,周邊側表面109可以至少部分地圍繞鞋類100的外圍延伸,包括延伸穿過鞋跟區(qū)114、鞋中部區(qū)112和鞋前部區(qū)111中的一個或多個的至少一部分。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周邊側表面109可以從鞋跟區(qū)114、沿著內側面117、橫跨鞋前部區(qū)111、沿著外側面115并且回到鞋跟區(qū)114連續(xù)延伸。在各個實施方案中,周邊側表面109沿著豎直方向107的高度可以改變。在一些情況下,該高度沿著周邊側表面109的大部分可以是實質上類似的。在其他情況下,周邊側表面109的部分可以橫跨周邊側表面109的延伸穿過鞋跟區(qū)114、鞋中部區(qū)112或鞋前部區(qū)111中的一個或多個的不同部分較大或較小。
[0071]此外,鞋底結構110可以包括其中鞋底結構110附接至鞋面120的附接區(qū)域103。如所示的,附接區(qū)域103可以界定在上部表面108上,緊鄰周邊側表面109。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附接區(qū)域103可以界定在周邊側表面109上。
[0072]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底結構110可以包括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底夾層可以包括有回彈力的可壓縮材料、流體填充囊等等。就這一點而論,鞋底夾層可以緩沖穿著者的足部并且當跑步、跳躍等等時減弱沖擊力和其他力。鞋外底可以固定至鞋底夾層,并且可以包括耐磨材料,比如橡膠等等。鞋外底還可以包括踏面以及其他用于地面接合表面104的增強附著摩擦力的特征。
[0073]現(xiàn)在將參考圖1-6更加詳細地討論鞋面120的實施方案。如所示的,鞋面120可以界定容納穿著者的足部的空腔122。換句話說,鞋面120可以界定內表面121,所述內表面121界定空腔122,并且鞋面120可以界定面向與內表面121相對的方向的外表面123。當穿著者的足部容納在空腔122內時,鞋面120可以至少部分地封閉并且封裝穿著者的足部。因此,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面120可以關于鞋前部區(qū)111、外側面115、鞋跟區(qū)114和內側面117延伸。
[0074]鞋面120可以另外包括附接至鞋底結構110的下部部分125。就這一點而論,鞋面120的下部部分125可以固定至鞋底結構110的附接區(qū)域103。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面120的下部部分125可以界定在鞋面120的下周邊上,并且可以關于穿著者的足部延伸。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面120的下部部分125可以在穿著者的足部下面在內側面117和外側面115之間和/或在鞋跟區(qū)114和鞋前部區(qū)111之間延伸。
[0075]鞋面120還可以包括鞋領124。鞋領124可以包括鞋領開口 126,所述鞋領開口 126配置為在足部插入空腔122或從空腔122移除期間允許穿著者的足部經過。
[0076]鞋面120還可以包括鞋喉部128。鞋喉部128可以沿著鞋喉部軸線101從鞋領開口126朝鞋前部區(qū)111延伸。鞋喉部128可以延伸越過足部,并且可以界定在第一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之間。鞋喉部128的尺寸可以變化,以改變鞋類100在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之間的寬度。因此,鞋喉部128可以影響鞋類物品100的貼合度和舒適性。
[0077]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比如圖1-6的實施方案,鞋喉部128可以是“閉合的”鞋喉部128,其中鞋面120在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之間是實質上連續(xù)的且不間斷的。在其他實施方案中,鞋喉部128可以包括在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之間的鞋喉部開口。在這些后面的實施方案中,鞋類100可以包括布置在鞋喉部開口內的鞋舌。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舌可以在其前端附接至鞋前部區(qū)111,并且鞋舌可以脫離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因此,鞋舌可以實質上填充鞋喉部開口。
[0078]鞋類100可以另外包括如圖1-6中示出的系緊裝置127。系緊裝置127可以用來通過穿著者調節(jié)鞋類100的尺寸。例如,系緊裝置127可以用來通過穿著者選擇性地改變鞋類100的圍長或寬度。因此,系緊裝置127可以配置為選擇性地改變鞋類物品100對穿著者的足部的貼合度。系緊裝置127可以是任何合適的類型,并且可以在任何合適的位置連接至鞋類100。例如,在圖1-6中表示的一些實施方案中,系緊裝置127可以包括固定至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兩者的鞋帶129。在其他實施方案中,系緊裝置127可以包括帶條、帶扣、掛鉤、拉繩、線管或任何其他裝置。通過張緊系緊裝置127,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可以拉向彼此,以使鞋類100拉緊到穿著者的足部上。就這一點而論,鞋類100可以緊緊地固定至穿著者的足部。通過減小系緊裝置127的張力,鞋類100可以被松開,并且鞋類100可以更易于穿到穿著者的足部上或者從穿著者的足部移除。
[0079]很多常規(guī)鞋類鞋面由通過例如縫合或粘合連接的多個材料元件形成。對比之下,鞋面120的至少一部分可以通過紡織部件比如編織部件130形成和界定。編織部件130可以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
[0080]在其他實施方案中,鞋面120可以至少部分地由類似于編織部件130但使用不同材料形成的結構來界定。例如,鞋面120可以通過其他類型的紡織部件比如織物結構來界定。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鞋面120可以通過非紡織材料比如皮革、聚合物或其他類型的材料來形成和界定。此外,鞋面120可以通過由連接在一起的兩個或多個片組裝的結構來界定(SP,非整體結構)。
[0081]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界定鞋面120內的空腔122的至少一部分。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界定外表面123的至少一部分。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界定鞋面120的內表面121的至少一部分。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界定鞋跟區(qū)114、鞋中部區(qū)112、鞋前部區(qū)111、鞋面120的內側面117和外側面115的實質部分。因此,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包封穿著者的足部。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壓緊穿著者的足部以固定至穿著者的足部。
[0082]因此,鞋面120可以用相對低數(shù)目的材料元件來構造。這可以減少浪費,而還增加鞋面120的制造效率和可回收性。此外,鞋面120的編織部件130可以結合較小數(shù)目的接縫或其他不連續(xù)。這可以進一步增加鞋類100的制造效率。此外,鞋面120的內表面121可以是實質上平滑的且統(tǒng)一的,以增強鞋類100的整體舒適性。
[0083]如所述,編織部件130可以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編織部件(例如,編織部件130或本文描述的其他編織部件)被界定為當通過編織工藝形成為一件式元件時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即,編織工藝實質上形成編織部件130的各種特征和結構,而不需要另外重要的制造步驟或工藝。整體編織構造可以用來形成編織部件,所述編織部件具有包括紗線或其他編織材料的一個或多個橫列的結構或元件,所述結構或元件連接,使得所述結構或元件包括至少一個共同的橫列(即,分享共同的紗線)和/或包括在所述結構或元件中的每一個之間實質上連續(xù)的橫列。使用此布置,提供整體編織構造的一件式元件。
[0084]盡管編織部件130的部分在編織過程之后可以彼此連接(例如,編織部件130的邊緣連接在一起),但編織部件130仍然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因為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為一件式編織元件。此外,當其他元件(例如,鞋帶、標志、商標、具有護理說明和材料信息的布告、結構元件)在編織過程之后添加時,編織部件130仍然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
[0085]在不同實施方案中,任何合適的編織工藝可用來產生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的編織部件130,所述編織工藝包括但不限于橫機編織工藝,比如經編或瑋編,以及圓形編織工藝或任何其他適合用于提供編織部件的編織工藝。編織部件的各種構型的實施例和用于通過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編織部件130的方法在Dua的美國專利第6,931,762號;以及Dua等人的美國專利第7,347,011號中公開,各自的公開內容通過引用以其整體并入。編織部件130還可以包括2014年9月30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第62/057,264號[代理人案號51-3901](其于2014年11月7日作為美國非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為14/535,413提交且題為“Article ofFootwear Incorporating A Knitted Component with Inlaid Tensile Elements andMethod of Assembly”)中公開的一個或多個特征,所述申請的公開內容據(jù)此通過引用以其整體并入。
[0086]編織部件130通??梢园ň幙椩?31。編織元件131還可以被稱為“紡織元件”。編織部件130通常還可以包括至少一個抗拉元件132。編織元件131和抗拉元件132可以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
[0087]如將討論的,編織元件131可以界定鞋面120的相對大的區(qū)域。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的編織構造可以提供有利的柔韌性、彈性、回彈性和拉伸性給鞋面。因此,編織元件131和鞋面120可以穿著舒適。而且,編織元件131可以允許穿著者的足部在鞋面120內彎曲和移動,而不犧牲舒適性。此外,抗拉元件132可以被布設在預定的區(qū)域中橫跨編織元件131,來對那些區(qū)域提供增加的支撐和強度。此外,抗拉元件132可以以預定的方式使力轉移和/或分配橫跨編織元件131。因此,在一個區(qū)域輸入編織元件131的力可以橫跨編織元件轉移至另一區(qū)域。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這可以引起編織元件131并且因而鞋面120抵靠穿著者的足部壓緊,以便跑步、跳躍、改變方向或其他移動期間添加的支撐和舒適性。
[0088]編織元件的實施方案
[0089]現(xiàn)在將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案更加詳細地討論編織元件131。根據(jù)本公開內容的一些實施方案,編織元件131在圖7中以拆開的實質上平坦的位置示出,并且在圖8-10中詳細示出。編織元件131在圖11-16中在組裝到鞋類物品100的鞋面120中的過程中示出。如所示的,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可以界定編織部件130和鞋面120的大部分。
[0090]當如圖7中所示拆開時,編織元件131可以是通常似薄片的,并且可以沿著各個方向延伸。例如,在圖7中指示第一方向133、第二方向135和第三方向137以用于參照目的。
[0091]一般來說,編織元件131可以包括第一端134和第二端136。第一端134和第二端136通常以第一方向133彼此間隔開。編織元件131還可以包括頂邊緣138和底邊緣140。頂邊緣138和底邊緣140可以各自在第一端134和第二端136之間延伸,并且頂邊緣138和底邊緣140可以通常以第二方向135彼此間隔開。
[0092]此外,編織元件131可以包括前表面142和后表面144。前表面142和后表面144可以沿著第三方向137彼此相對。而且,編織元件131的厚度145可以通常以第三方向137在前表面142和后表面144之間測量。
[0093]編織元件131還可以被再分成各個部分。例如,編織元件131可以包括通常沿著第一方向133布置的第一部分146、第二部分148和第三部分150。這些部分的每個可以界定如將討論的鞋面120的各自區(qū)域。
[0094]在圖7中圖不的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端134和底邊緣140的相對大的部分可以以實質上線性的方向延伸。具體地,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端134可以實質上沿著第二方向135延伸,并且底邊緣140可以實質上沿著第一方向133延伸。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端134和底邊緣140的過渡部139可以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具有凸曲率。
[0095]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端136可以表現(xiàn)相對高度的曲率。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端136可以凸面地彎曲。更具體地,第二端136可以在第一過渡部141和第二過渡部143之間延伸。第一過渡部141可以布置比第二過渡部143更接近第一端134(相對于第一方向133)。而且,第二端136可以從第一過渡部141凸面地彎曲到第二過渡部143。
[0096]此外,頂邊緣138可以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是不平坦的和/或彎曲的。例如,編織元件131緊鄰頂邊緣138的區(qū)域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突出部。此外,編織元件131緊鄰頂邊緣138的區(qū)域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槽口、凹口或其他開口。具體地,如圖7中所示,編織元件131可以包括緊鄰第一端134布置的第一突出部154。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突出部154形狀可以是大體三角形。頂邊緣138還可以包括緊鄰第二端136布置的第二突出部155。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突出部155形狀可以是大體矩形。此外,頂邊緣138可以包括布置在第一突出部154和第二突出部155之間的第三突出部156。第三突出部156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形狀可以是大體三角形。此外,頂邊緣138可以界定布置在第一突出部154和第三突出部156之間的槽口157。此外,頂邊緣138可以包括在第二突出部155和第三突出部156之間延伸的凹面彎曲的部分161。而且,頂邊緣138可以包括實質上線性的部分163,其通常沿著第一方向133在第二突出部155和第二端136之間延伸。
[0097]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的前表面142和/或后表面144可以是實質上平坦的。在其他實施方案中,前表面142和/或后表面144可以包括波浪、凸塊、羅紋、凸起區(qū)域或凹進區(qū)域。
[0098]例如,如圖7-10中所示,編織元件131可以包括多個管狀羅紋結構162和多個網狀結構(web) 164。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網狀結構164可以布置在相應的管狀羅紋結構162的對之間。例如,如圖8-10中所示,每個網狀結構164可以使相應的管狀羅紋結構16 2的對附接在一起。編織元件131在管狀羅紋結構162處的厚度145可以大于編織元件131在網狀結構164處的厚度145。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大部分編織元件131可以包括由各自的網狀結構164分隔的管狀羅紋結構162。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管狀羅紋結構162和網狀結構164可以以交替的方式布置穿過編織元件131。即,網狀結構164可以布置在管狀羅紋結構162的相鄰對之間。因此,編織元件131在前表面142和/或后表面144上可以是波狀的、帶波紋的或以其他方式不平坦的。例如,如圖8-10中所示,網狀結構164可以比起前表面142更接近后表面144地附接至管狀羅紋結構162。就這一點而論,后表面144可以比前表面142平滑。
[0099]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一個或多個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是中空的,以便界定通道166。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通道166可以沿著各自的管狀羅紋結構162的長度的大部分延伸。
[0100]通道166可以具有任何合適的橫截面形狀。例如,如圖8-10中所示,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通道166可以具有橢圓形或偏心橫截面形狀。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通道166可以具有實質上圓形、卵形或其他圓拱形的形狀。
[0101]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以任何合適的方向橫跨編織元件131來布設。此外,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被包括在編織元件131上的任何合適的位置中。例如,在圖7中表示的一些實施方案中,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通常以第一方向133縱向延伸。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一個或多個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在編織元件的第一端134和第二端136之間連續(xù)延伸。就這一點而論,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如圖7的實施方案中所示,連續(xù)延伸橫跨第一部分146、第二部分148和第三部分150。其他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延伸橫跨第一突出部154。
[0102]而且,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開口。例如,如圖7中所示,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包括第一開口端190和第二開口端192。第一開口端190和第二開口端192可以布置在各自的管狀羅紋結構162的相對端上。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開口端190可以緊鄰編織元件131的第一端134布置,并且第二開口端192可以緊鄰編織元件131的第二端136布置。此外,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包括布置在第一開口端190和第二開口端192之間的一個或多個開口。例如,如圖7中所示,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包括第一中間開口 194和第二中間開口 196。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中間開口 194和/或第二中間開口 196可以是延伸穿過編織元件131的前表面142的通孔。而且,第一中間開口 194和第二中間開口 196可以通常布置在第一部分146內。第一中間開口 194和第二中間開口 196可以以第一方向133彼此間隔開。此外,第一中間開口 194可以比第二中間開口 196布置更接近第一端134。
[0103]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可以包括包含管狀羅紋結構162的一個區(qū)域和不包含管狀羅紋結構162的另一區(qū)域。例如,如圖7中所示,邊界167可以界定在波狀區(qū)域169和大體上平滑區(qū)域171之間。波狀區(qū)域169可以包括管狀羅紋結構162和連接網狀結構164。平滑區(qū)域171可以是實質上平坦的且似薄片的。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邊界167可以緊鄰第一突出部154在第二端136和頂邊緣138之間延伸。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邊界167的相當大的部分可以實質上平行于第一方向133延伸。而且,波狀區(qū)域169可以界定在邊界167、第一端134、底邊緣140和第二端136之間,然而,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平滑區(qū)域171可以界定在邊界167、頂邊緣138和第二端136之間。
[0104]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的一個或多個區(qū)域可以是柔韌的、有回彈力的、彈性的且可拉伸的。例如,如圖9中所示,編織元件131的代表區(qū)域以實線在未拉伸位置中示出以及以虛線在拉伸位置中示出。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未拉伸位置還可以被稱為“第一位置”或“中性位置”。拉伸位置還可以被稱為“第二位置”。在第一位置中,編織元件131的代表區(qū)域可以具有第一長度168。在第二位置中,編織元件131的代表區(qū)域可以具有大于第一長度168的第二長度170。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由箭頭172代表的拉伸力可以例如以第二方向135施加,以用于在第一長度168和第二長度170之間拉伸編織元件131。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當拉伸力減小時,編織元件131的回彈性可以引起編織元件131回到第一位置。
[0105]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的拉伸性和回彈性可以至少部分地歸因于編織元件131的編織結構。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拉伸性和回彈性可以至少部分地歸因于用來形成編織元件131的紗線的彈性和拉伸性。例如,編織元件131的一個或多個紗線可以由彈性纖維或其他有彈力的可拉伸材料制成。因此,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的至少一些紗線在長度上從第一長度有回彈力地拉伸到第二長度,其中第二長度大于第一長度至少20%。當移除拉伸力時,編織元件131的紗線可以恢復回到其未拉伸的中性長度。
[0106]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的一些部分可以比其他部分更有彈性。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的網狀結構164可以比管狀羅紋結構162更有彈性。此夕卜,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元件131的平滑區(qū)域171可以比編織元件131的波狀區(qū)域169更有彈性。
[0107]將理解的是,鞋面120可以包括在一些方面類似于編織元件131的其他結構,但這些結構可以在其他方面不同。例如,鞋面120可以包括界定坑道、管或其他中空過道的類似于通道166的非編織結構。此外,鞋面120可以包括由界定坑道、管或其他中空過道的多個部分組裝的結構(即,非整體結構)。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面120可以至少部分地由所謂的“間隔編織”織物來界定,所述“間隔編織”織物具有通過在層之間延伸的橫向紗線附接的兩個重疊層。在這些實施方案中,通道可以界定在兩個重疊編織層之間和分開的橫向紗線之間。
[0108]抗拉元件的實施方案
[0109]現(xiàn)在參照圖7-10,將討論抗拉元件132的實施方案。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包括多個抗拉元件132。將理解的是,抗拉元件132可以在任何合適的區(qū)域布置在編織部件130上。例如,當編織部件130組裝到鞋面120中時,一個或多個抗拉元件132可以通常在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之間延伸。就這一點而論,抗拉元件132可以關于穿著者的足部延伸,并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抵靠穿著者的足部壓緊。
[0110]例如,抗拉元件132可以是任何合適類型的繩、紗線、纜繩、粗線、細絲(例如,單絲)、線、繩索、網狀編織物或經紗。與編織元件131的紗線相比,抗拉元件132的厚度可以更大。盡管抗拉元件132的橫截面形狀可以是圓形的,但還可以使用三角形、正方形、矩形、橢圓形或不規(guī)則形狀。此外,形成抗拉元件132的材料可以包括任何用于編織元件131的紗線的材料,比如棉線、彈性纖維、聚酯、人造絲、毛線和尼龍。如以上提到的,抗拉元件132可以展現(xiàn)比編織元件131大的抗拉力。就這一點而論,用于抗拉元件132的合適材料可以包括用于高抗拉強度應用的多種工程細絲,包括玻璃、芳綸(例如,對位芳綸和間位芳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液晶高分子。作為另一實施例,編結的聚酯線也可以用作抗拉元件132。
[0111]此外,抗拉元件132和編織部件130的其他部分可以另外結合2008年12月18日提交的且2010年6月24日作為美國專利申請公布號為2010/0154256公布的題為“Article ofFootwear Having An Upper Incorporating A Knitted Component” 的Dua等人的共同擁有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為12/338,726;2011年3月15日提交的且2012年9月20日作為美國專利申請公布號為2012/0233882公布的題為 “Article Of Footwear Incorporating AKnitted Component”的Huffa等人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為13/048,514;2013年2月28日提交的且2014年8月28日作為美國專利申請公布號為2014/0237861公布的題為“Method ofKnitting A Knitted Component with a Vertically Inlaid Tensile Element”的Podhajny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為13/781,336中的一個或多個的教導,其每個據(jù)此通過引用以其整體并入。
[0112]抗拉元件132可以以任何合適的方式與編織元件131附接和結合。例如,抗拉元件132可以容納或封閉在元件131內,以使抗拉元件132附接至元件131。更具體地,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延伸穿過由元件131界定的管、通道、坑道或其他通道??估?32還可以布置在元件131的分隔層之間或以其他方式被元件131封閉。
[0113]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鑲嵌在編織元件131的橫列或縱行內。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比如圖7-10的實施方案,抗拉元件132可以延伸穿過通道166并且沿著通道166。換句話說,編織元件131的管狀羅紋結構162內的至少一個或多個通道166可以容納抗拉元件132。在另外的實施方案中,比如其中編織元件131由間隔編織織物形成的實施方案,抗拉元件132可以延伸穿過界定在編織元件131的不同層之間的通道。
[0114]此外,如以上提到的,鞋面120可以實質上由非編織結構和/或由從連接在一起的片組裝的非整體結構來界定。將理解的是,這些結構可以界定容納抗拉元件132的長形的中空管或通道,以使抗拉元件132結合在鞋類100中。
[0115]抗拉元件132可以延伸穿過任何數(shù)目的管狀羅紋結構162。例如,如圖7的實施方案中所示,僅一些管狀羅紋結構162容納抗拉元件132。在其他實施方案中,每個管狀羅紋結構162容納抗拉元件132。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布置在編織元件131上彼此相鄰的管狀羅紋結構162中。在其他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存在于一個管狀羅紋結構162中,并且抗拉元件132可以不在相鄰的管狀羅紋結構162中。例如,抗拉元件132可以延伸穿過每隔一個的管狀羅紋結構162,以形成錯開或交替的布置。在其他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的存在可以不是規(guī)律的。例如,可能存在包含抗拉元件132的兩個或多個相鄰的管狀羅紋結構162,并且這些管狀羅紋結構162可以鄰近不包含抗拉元件132的一個或多個管狀羅紋結構162。
[0116]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的單個連續(xù)段可以延伸穿過多個通道166。在其他實施方案中,不同的各個抗拉元件132延伸穿過不同的管狀羅紋結構162。
[0117]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沿著通道166的一部分延伸。在其他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沿著實質上整個通道166延伸。
[0118]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主要沿著第一方向133相對于編織元件131延伸。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以第二方向135和/或第三方向137延伸。
[0119]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支架132的部分可以伸出各自的通道166,并且可以暴露于編織元件131。仍然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從編織元件131伸出,并且可以再進入編織元件131。就這一點而論,環(huán)或其他類似特征可以通過抗拉元件132界定在抗拉元件132的出口和再進入點之間。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從一個通道166伸出并且再進入不同的通道166,以便界定環(huán)或類似結構。
[0120]抗拉元件132可以被布設在預定的區(qū)域中橫跨編織元件131??估?32內的張力可以經由抗拉元件132從編織元件131的一個區(qū)域轉移至另一個區(qū)域。就這一點而論,抗拉元件132可以以預定的且有利的方式分配力橫跨編織元件131。此外,由于對抗拉元件132的布設,抗拉元件132可以以預定的方式限制編織元件131的拉伸性和/或彎曲狀態(tài)。此外,抗拉元件132可以被布設以界定有助于使鞋帶129或其他系緊裝置127附接至編織元件131的環(huán)或其他結構。
[0121]如圖7中所示,編織部件130可以包括第一抗拉元件200。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包括第一端202、第二端204以及在第一端202和第二端204之間連續(xù)延伸的中間部分206。而且,編織部件130可以包括第二抗拉元件208 ο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包括第一端210、第二端212以及在第一端210和第二端212之間連續(xù)延伸的中間部分214。如將討論的,第一抗拉元件200和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被再分成多個部段。
[0122]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延伸橫跨主要在第一部分146內的編織元件131。第一抗拉元件200的第一端202和第二端204可以從編織元件131的第一端134伸出并且可以暴露于編織元件131的第一端134。第一抗拉元件200的中間部分206可以連續(xù)地延伸穿過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第二管狀羅紋結構218、第三管狀羅紋結構220、第四管狀羅紋結構224、第五管狀羅紋結構226、第六管狀羅紋結構228和第七管狀羅紋結構230的部分。更具體地,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沿著第一方向133朝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的第一中間開口 194延伸到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的第一開口端190中。第一抗拉元件200還可以退出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的第一中間開口 194、朝第一中間開口 194折回并且再進入第一中間開口194。第一抗拉元件200還可以沿著第一方向133沿著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向后延伸并且退出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的第一開口端190。此外,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以第二方向135朝頂邊緣138延伸,并且經由第二管狀羅紋結構218再進入編織元件131。當?shù)谝豢估?00延伸穿過第二管狀羅紋結構218、第三管狀羅紋結構220、第四管狀羅紋結構224、第五管狀羅紋結構226、第六管狀羅紋結構228和第七管狀羅紋結構230時,此布設模式可以重復。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在第二端204處終止,所述第二端204可以從第七管狀羅紋結構230的第一開口端190伸出。
[0123]照此布設,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界定多個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232,其中繩200退出且再進入中間開口 194。而且,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界定多個第一外部環(huán)部段234,其中繩200退出一個管狀羅紋結構162的開口端190并且再進入另一管狀羅紋結構162的開口端190。此夕卜,繩200可以界定多個第一中間部段236,其中繩200在各自的內部部段232和外部部段234之間延伸。
[0124]如將討論的且如圖1中所示,例如,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232可以配置為容納鞋帶129或其他系緊裝置127。因此,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232可以被稱為“第一鞋帶環(huán)”。容納鞋帶129的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232在圖25中詳細示出并且將在以下更加詳細討論??蛇x的實施方案在圖26中示出并且將在以下詳細討論。
[0125]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具有相應于第一抗拉元件200的特征,除了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主要在第二部分148和第三部分150內延伸橫跨編織元件131。第二抗拉元件208的第一端210和第二端212可以從編織元件131的第二端136伸出并且可以暴露于編織元件131的第二端136。第二抗拉元件208的中間部分214可以連續(xù)地延伸穿過管狀羅紋結構216、218、220、224、226、228、230的部分。更具體地,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沿著第一方向133朝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的第二中間開口 196延伸到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的第二開口端192中。第二抗拉元件208還可以退出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的第二中間開口 196、朝第二中間開口 196折回并且再進入第二中間開口 196。第二抗拉元件208還可以沿著第一方向133沿著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向后延伸,并且退出第一管狀羅紋結構216的第二開口端192。此外,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通常以第二方向135朝頂邊緣138延伸,并且經由第二管狀羅紋結構218再進入編織元件131。當?shù)诙估?08延伸穿過第二管狀羅紋結構218、第三管狀羅紋結構220、第四管狀羅紋結構224、第五管狀羅紋結構226、第六管狀羅紋結構228和第七管狀羅紋結構230時,此布設模式可以重復。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在第二端212處終止,所述第二端212可以從第七管狀羅紋結構230的第二開口端192伸出。
[0126]照此布設,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界定多個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238,其中繩208退出且再進入中間開口 196。而且,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界定多個第二外部環(huán)部段240,其中繩208退出一個管狀羅紋結構162的開口端192并且再進入另一管狀羅紋結構162的開口端192。此夕卜,繩208可以界定多個第二中間部段242,其中繩208在各自的內部部段238和外部部段240之間延伸。
[0127]如將討論的且如圖1中所示,例如,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238可以配置用于容納鞋帶129或其他系緊裝置127。因此,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238可以被稱為“第二鞋帶環(huán)”。
[0128]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232可以布置成第一行244,和/或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238可以布置成第二行246。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行244和第二行246可以實質上平行且通常以第一方向133間隔開。而且,第一行244和第二行246可以實質上在頂邊緣138和底邊緣140之間延伸。此外,第一行244和第二行246可以以相對于第二方向135的角度布置。就這一點而論,第一行244的底端250可以被布置成比第一行244的頂端248更接近第一端134。第二行246可以以相應的角度布置。
[0129]而且,編織元件131可以包括鞋喉部區(qū)域252,所述鞋喉部區(qū)域252布置在第一行244和第二行246之間。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132可以不在鞋喉部區(qū)域252中。就這一點而論,與其中存在抗拉元件132的區(qū)域相比,編織部件130的鞋喉部區(qū)域252可以展現(xiàn)增加的彈性。而且,如將討論的,鞋喉部區(qū)域252可以至少部分地界定和相應于鞋類物品100的鞋喉部128。
[0130]編織部件和鞋面的組裝的實施方案
[0131]編織部件130,比如圖7中圖示的實施方案,可以使用任何合適的技術來制造。例如,如以上提到的,編織部件130可以使用橫機編織程序比如瑋編和經編工藝來編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使用橫編機來形成。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底邊緣140可以最先形成并且頂邊緣138可以最后形成,使得編織方向如通過圖7中的箭頭254指不的來界定。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當編織元件131編織和形成時,抗拉元件132可以自動設置在管狀羅紋結構162內。在其他實施方案中,元件131可以形成,并且抗拉元件132可以隨后結合在元件131中。而且,抗拉元件132可以自動或手動地結合在元件131中。
[0132]涉及用于形成編織部件130的編織工藝的另外的細節(jié)可以在2014年9月30日提交的[代理人案號51-3901]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第62/057,264號中找到,其于2014年11月7日作為美國非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為14/535,413提交且題為“Article of FootwearIncorporating A Knitted Component with Inlaid Tensile Elements and Method ofAssembly”,所述申請的公開內容據(jù)此通過引用以其整體并入。
[0133]一旦已經形成編織部件130,可以附加另外的物體,比如標志、標簽等等。此外,編織部件130可以例如使用蒸汽加熱。隨后,編織部件130可以被組裝來界定鞋類物品100的鞋面120。
[0134]圖11-14圖示了編織部件130可以由圖7的通常平坦的構型組裝成鞋面120的三維構型的方式的實施方案。如圖11-12中所示,編織部件130可以裹在足部周圍,以界定三維形狀。編織部件130可以從內側面或外側面、橫跨足部的相對側裹在足部周圍并且回到相對偵U。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130可以從足部的外側面、橫跨足部的前腳和頂部、橫跨足部的內側面、橫跨腳跟并且回到足部的外側面而包裹。然而,將理解的是,編織部件130可以配置為不同地裹在足部周圍。例如,編織部件130可以從足部的內側面、橫跨足部的前腳和頂部、橫跨外側面以及腳跟并且回到足部的內側面而包裹。其他構型也可以屬于本公開內容的范圍內。
[0135]在圖11-13中,編織部件130在被裹在鞋楦174周圍的過程中示出。鞋楦174可以與解剖學足部相似。因此,鞋楦174可以包括外側面176、內側面178、鞋前部180和鞋跟部182,其各自可以通常與解剖學足部的輪廓表面相似。鞋楦174還可以包括頂部184和底部186。此夕卜,鞋楦174可以包括底外圍188,所述底外圍188通常界定在鞋楦174的頂部184和底部186之間的過渡處,并且所述底外圍188在外側面176、鞋前部180、內側面178和鞋跟部182之間連續(xù)延伸。
[0136]如在圖11中所示,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組裝過程可以通過使第一端134定位在鞋楦174的外側面176上、鄰近底外圍188且鄰近鞋楦174的鞋前部180開始。第一端134可以例如通過銷或其他緊固件在此區(qū)域臨時固定至鞋楦174。
[0137]然后,如圖12中所示,編織部件130可以包裹越過鞋楦174的頂部184、鞋前部180和內側面178。而且,編織部件130的底邊緣140可以沿著鞋楦174的內側面178鄰近底外圍188固定。因此,編織元件131的第一部分146可以蓋住鞋楦174的頂部184緊鄰鞋前部180。
[0138]緊接著,如圖13和圖14中所示,第二端136可以裹在鞋楦174的鞋跟部182周圍并且在底外圍188處附接至外側面176、緊鄰鞋跟部182。而且,第二突出部155可以容納且嵌套在槽口 157內,并且線性部分163可以鄰接頂邊緣138的相對部分來界定接縫189。
[0139]如圖14中所示,編織部件130的相鄰且相對的邊緣可以彼此鄰接來界定接縫189。接縫189可以使用縫合187來固定。然而,將理解的是,接縫189可以在不偏離本公開內容的范圍的情況下使用粘合劑、緊固件或其他固定裝置來固定。
[0140]緊接著,在圖15中表示的一些實施方案中,下平板(lower panel) 185可以附接至編織部件130。下平板185還可以被稱為所謂的“斯創(chuàng)貝爾(strobel)”或“斯創(chuàng)貝爾構件”。下平板185可以附接至編織部件130的相應邊緣、緊鄰鞋楦174的底外圍188。下平板185可以通過縫合187、粘合劑、緊固件或其他附接裝置來附接。隨后,鞋底結構110可以如圖16中所示的附接至編織部件130。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底結構110可以使用粘合劑來附接。將理解的是,下平板185和鞋底結構110可以沿著鞋楦174的底部186延伸,并且從而當穿著時在穿著者的足部下面延伸。
[0141]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當附接下平板185和/或鞋底結構110時,第一外部環(huán)部段234和第二外部環(huán)部段240(見圖7)可以相對于編織元件131固定。例如,當使用粘合劑時,第一外部環(huán)部段234和第二外部環(huán)部段240可以粘著地固定至鞋底結構110和下平板185。
[0142]最終,鞋帶129可以附接至編織部件130。例如,如在圖1、圖5和圖6中所示,鞋帶129可以來回延伸橫跨鞋喉部128,并且可以附接至外側面115和內側面117。更具體地,鞋帶129可以容納在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232和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238內。在圖1、圖5、圖6和圖25中表示的一些實施方案中,兩個或更多個相鄰的第一環(huán)部段232可以容納鞋帶129的單次穿過。類似地,兩個或更多個相鄰的環(huán)部段238可以容納鞋帶129的單次穿過。在圖26中表示的其他實施方案中,單個第一環(huán)部段232可以容納鞋帶129的單次穿過。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單個第二環(huán)部段238可以類似地容納鞋帶129。
[0143]因此,當組裝鞋面120時,抗拉元件132可以相對于穿著者的足部布置在預定的區(qū)域中。就這一點而論,抗拉元件132可以在鞋面120的某些區(qū)域中提供抗拉力,可以使力轉移橫跨鞋面120以便改進鞋類100的貼合度和性能,和/或可以提供其他優(yōu)點。
[0144]更具體地,如圖1中所示,當組裝編織部件130來界定鞋面120時,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通常布置在鞋面120的外側面115上。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232可以緊鄰鞋喉部128布置,以使鞋帶129附接至鞋面120的外側面115。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抗拉元件200還可以在鞋喉部128和鞋面120的下部部分125之間連續(xù)延伸。換句話說,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在外側面115上在鞋喉部128和鞋底結構110之間連續(xù)延伸。此外,當?shù)谝豢估?00通常沿著鞋喉部軸線101延伸時,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在鞋喉部128和下部部分125之間來回連續(xù)延伸。就這一點而論,第一抗拉元件200的張力可以例如從鞋喉部區(qū)域轉移至下部部分125和/或鞋底結構110。因此,通過拉緊鞋帶129,第一抗拉支架200的張力可以增大,并且下部部分125和鞋底結構110可以朝穿著者的足部大體向上拉。因此,外側面115可以舒適地符合和貼合穿著者的足部。此外,例如,當穿著者的足部推擠外側面115時,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抵抗外側面115的變形。就這一點而論,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允許穿著者更加有效地以橫向方向106橫向移動(即切擊)。
[0145]此外,如圖2和圖4中所示,當組裝編織部件130來界定鞋面時,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包括布置在內側面117上的一個或多個部段。第二抗拉元件208的其他部段可以從內側面117連續(xù)延伸橫跨鞋跟區(qū)114到外側面115。具體地,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238可以布置在內側面117上緊鄰鞋喉部128,以使鞋帶192附接至內側面117。對比之下,第二外部環(huán)部段240(見圖2和圖4)可以布置在外側面115上緊鄰鞋中部區(qū)112中的鞋底結構110。第二中間段242可以從內側面117上的內部環(huán)部段238連續(xù)延伸橫跨鞋跟區(qū)114到外側面115上的外部環(huán)部段240。換句話說,當?shù)诙估?08通常沿著鞋喉部軸線101延伸時,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在內側面117上的鞋喉部128和外側面115上的下部部分125之間來回連續(xù)延伸。就這一點而論,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配置為從內側面117上的鞋喉部128橫跨鞋跟區(qū)114到外側面115上的下部部分125和鞋底結構110來轉移力。因此,通過拉緊鞋帶129,第二抗拉繩208的張力可以增大,并且內側面117、鞋跟區(qū)114和外側面115可以通常朝穿著者的足部向內拉。這還可以引起鞋面120尤其在緊鄰鞋跟區(qū)114的區(qū)域通常壓緊穿著者的足部。因此,鞋面120可以舒適地符合和貼合穿著者的足部。此外,例如,當穿著者的足部推擠內側面117時,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抵抗這些區(qū)域的變形。就這一點而論,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允許穿著者更加有效地以橫向方向106橫向移動(即切擊)。
[0146]此外,如圖17中所示,當穿著者的足部對內側面117施加輸入力(通過箭頭256表示)時,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如通過箭頭257表示地使力從內側面117橫跨鞋跟區(qū)114轉移到外側面115上的下部部分125和鞋底結構110。因此,外側面115上的下部部分125和/或鞋底結構110可以朝穿著者的足部向內拉。力轉移的方向也可以反向。例如,當緊鄰第二外部環(huán)部段240施加輸入力時,力可以被橫跨鞋跟區(qū)114轉移到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238。因此,鞋類100可以有效地支撐穿著者以橫向方向106的切擊和其他移動。
[0147]此外,如圖1、圖5和圖6中所示,第一抗拉元件200和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合作以使鞋帶129附接至鞋面120。具體地,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232的第一行244和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238的第二行246可以容納鞋帶129。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行244可以沿著鞋喉部軸線101從第二行246偏移。具體地,第一行244可以被布置比第二行246更接近鞋前部區(qū)111。換句話說,第一行244可以在鞋中部區(qū)112和鞋前部區(qū)111中部分地延伸,然而,第二行246可以僅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布置在鞋中部區(qū)112中。就這一點而論,第一抗拉元件200和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布置在特別傾向于高負荷的區(qū)域中。
[0148]而且,力可以經由鞋帶129從一個抗拉元件轉移至另一個抗拉元件。例如,當對外側面115施加輸入力時,第一抗拉元件200可以使力從外側面115轉移至鞋帶129。鞋帶129又可以使此力轉移至第二抗拉元件208。因此,第二抗拉元件208可以使此力沿著內側面117橫跨鞋跟區(qū)114轉移回到外側面115。因此,力可以有效地分布橫跨鞋類100的相對大的區(qū)域。而且,抗拉元件200、208由于力轉移可以朝穿著者的足部收縮和/或壓縮編織元件131。因此,當穿著者切擊、推離地面或以其他方式移動足部時,鞋類100可以提供高度的支撐。
[0149]鞋類的另外的實施方案
[0150]現(xiàn)在參照圖18-20,根據(jù)本公開內容來說明鞋類物品300的另外的實施方案。鞋類300可以包括相應于以上討論的鞋類100的實施方案的幾個特征。將不詳細討論相應的特征。然而,將詳細討論不同的特征。而且,相應于鞋類100的鞋類300的部件將用增加了 200的相應參考數(shù)字來辨識。
[0151]如所示的,鞋類300通常可以包括鞋底結構310和鞋面320。鞋面320可以至少部分地由編織部件330界定。編織部件330可以包括編織元件330和一個或多個抗拉元件332。
[0152]在圖18、圖19和圖20中表示的一些實施方案中,鞋類300還可以包括第一錨定構件460和第二錨定構件462。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錨定構件460、462可以是布置在鞋面320內的平坦的軟薄片材料。
[0153]如圖20中所示,第一錨定構件460可以包括頂端464和底端466。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頂端464可以包括由各自的開口 469分隔的多個突出部468。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開口 469可以是沿著第一錨定構件460從頂端464部分延伸的裂縫、切口或其他開口。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突出部468可以是圓拱形的。此外,底端466可以附接至外側面315上的下部部分325。
[0154]類似的,第二錨定構件462可以包括頂端470和底端472。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頂端470可以包括由各自的開口469分隔的多個突出部474。此外,底端472可以附接至內側面317上的下部部分325。
[0155]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330的抗拉元件332可以包括第一抗拉元件400。第一抗拉元件400可以按類似于以上描述的第一抗拉元件200的實施方案的方式布置在鞋類100上。然而,第一抗拉元件400可以包括多個獨立部段,所述多個獨立部段通常布置在外側面315上并且通常在鞋底結構310和鞋喉部328之間延伸。而且,第一抗拉元件400的這些部段的至少一個或多個可以延伸穿過管狀羅紋結構362。
[0156]具體地,圖20中指示了第一抗拉元件400的代表性部段495。如所示,第一抗拉元件400的部段495可以在外側面315上固定至鞋面320的下部部分325和/或鞋底結構310。從那里開始,部段495可以在外側面317上朝鞋喉部328延伸穿過各自的管狀羅紋結構416。在鞋喉部328,部段495可以從外表面323伸出編織元件331并且朝向編織元件331返回,以界定第一內部環(huán)部段432。部段495可以通過延伸到外表面323中繼續(xù)穿過編織元件331,并且經由內表面321退出編織元件331。部段495可以在鞋面320內部終止并且可以附接至第一錨定構件460的突出部468。因此,部段495可以經由第一錨定構件460在外側面315上附接至下部部分325和/或鞋底結構310。第一抗拉元件400的其他部段可以類似于部段495被布設,除了其他部段可以附接至不同的突出部468。因此,如以上關于第一抗拉元件200詳細討論的,第一抗拉元件400的部段可以支撐鞋類300的外側面315。
[0157]此外,編織部件330的抗拉元件332可以包括第二抗拉元件408。第二抗拉元件408可以按大體類似于以上描述的第二抗拉元件208的實施方案的方式布置在鞋類100上。然而,第二抗拉元件408可以包括通常從內側面317橫跨鞋跟區(qū)314延伸到外側面415的多個獨立部段。而且,第二抗拉元件408的這些部段可以從內側面317上的鞋喉部328橫跨鞋跟區(qū)314延伸到外側面315上的下部部分325和鞋底結構310。此外,第二抗拉元件408的這些部段的至少一個或多個可以延伸穿過管狀羅紋結構362。
[0158]具體地,在圖20中指示了第二抗拉元件408的代表性部段476。如所示,第二抗拉元件408的部段476可以在外側面315上固定至鞋面320的下部部分325和/或鞋底結構310。從那里開始,部段476可以穿過外側面417上各自的管狀羅紋結構416、橫跨鞋跟區(qū)314,朝內側面317上的鞋喉部328延伸。在鞋喉部328,部段476可以從外表面323伸出編織元件331并且朝向編織元件331返回,以界定第二內部環(huán)部段438。部段476可以通過延伸到外表面323中、穿過編織元件331,并且經由內表面321退出編織元件331而繼續(xù)。部段476可以在鞋面320內部終止并且可以附接至第二錨定構件462的突出部474。因此,部段476可以經由第二錨定構件462附接至內側面317上的下部部分325和/或鞋底結構310。第二抗拉元件408的其他部段可以類似于部段476來布設,除了其他部段可以附接至不同的突出部474。因此,如以上關于第二抗拉元件208詳細討論的,第二抗拉元件408的部段可以支撐鞋類300的內側面315和鞋跟區(qū)314。而且,類似于以上詳細討論的第二抗拉元件208的實施方案,第二抗拉元件408的部段可以使力從內側面317上的鞋喉部328、橫跨鞋跟區(qū)314轉移到外側面315上的下部部分325。
[0159]圖21-25圖示了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案的編織部件330的制造。如圖21中所示,編織元件331可以實質上類似于以上關于圖7討論的編織元件131。而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編織部件330可以最初由延伸穿過一個或多個管狀羅紋結構362的單個連續(xù)的抗拉元件478形成。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478可以包括第一端480、第二端482以及在第一端480和第二端482之間連續(xù)延伸的中間部分484。
[0160]第一端480和第二端482可以暴露于編織元件431的第一端334。當中間部分484在第一端334和第二端336之間來回延伸時,中間部分484可以延伸穿過多個管狀羅紋結構362。
[0161]一旦如圖21中所示形成,抗拉元件478可以相對于如圖22中示出的編織元件331移動和調節(jié)。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478可以從預定的管狀羅紋結構416拉出和移除。例如,如在圖22中所示,抗拉元件478可以從緊鄰底邊緣340的多個管狀羅紋結構416移除,使存在于管狀羅紋結構416中的抗拉元件478更接近頂邊緣338布置。然后,抗拉元件478的部分可以使用切割工具比如剪刀來切割。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478可以在緊鄰鞋喉部區(qū)域452的區(qū)域中切割。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抗拉元件478可以在橫穿鞋喉部區(qū)域452的每個部段被切割一次且從鞋喉部區(qū)域452拉出。將理解的是,當切割時,抗拉元件478可以通常被分割以界定第一抗拉元件400和第二抗拉元件408。還將理解的是,此切割可以產生第一抗拉元件400的多個第一自由端488和第二抗拉元件408的多個第二自由端490。
[0162]如圖23和圖24中所示,第一自由端488可以從編織元件331拉出并且穿過編織元件331的厚度,以界定環(huán)部段432。然后,如圖24中所示,第一自由端488可以附接至錨定構件460 ο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自由端488可以附接在錨定構件460的第一層492和第二層494之間。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層492、第二層494和第一自由端488可以經由粘合劑附接。然而,將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方案中,這些構件可以經由緊固件或其他附接裝置附接。還將理解的是,第二抗拉元件408的第二自由端490可以相對于編織元件331調節(jié),以界定環(huán)部段438并且然后拉動穿過編織元件331,并且以類似于圖22-24中圖示的實施方案附接至第二錨定構件462。
[0163]因此,鞋類300可以實現(xiàn)與以上關于鞋類100討論的那些類似的優(yōu)點。此外,第一錨定構件460和第二錨定構件462可以對外側面315和內側面317提供另外的支撐。錨定構件460、462還可以提供固定且便利的工具,以用于使抗拉元件332附接至下部部分325和/或鞋底結構310。
[0164]盡管已經描述本公開內容的各種實施方案,但說明書意圖為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并且將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明顯的是,在本公開內容的范圍內的許多更多的實施方案和實施方式是可能的。因此,本公開內容不是受限制的,除鑒于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之夕卜。而且,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可作出各種修改和變化。
【主權項】
1.一種鞋面,包括: 鞋跟區(qū)、第一側和第二側,所述鞋面還包括紡織部件,其中,所述鞋面的所述紡織部件包括: 紡織元件,所述紡織元件至少部分地界定所述鞋面的所述鞋跟區(qū)、所述第一側和所述第二側;以及 抗拉元件,所述抗拉元件附接至所述紡織元件, 其中,所述抗拉元件界定布置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上的第一部段; 其中,所述抗拉元件的所述第一部段配置為使系緊裝置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上附接至所述紡織元件; 其中,所述抗拉元件還包括第二部段,所述第二部段緊鄰所述鞋面的在所述第二側上的下部部分布置; 其中,所述第二部段相對于所述鞋面的在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固定; 其中,所述抗拉元件還包括中間部段,所述中間部段從所述第一部段橫跨所述鞋跟區(qū)連續(xù)地延伸到所述第二部段;并且 其中,所述抗拉元件配置為使施加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的輸入力的至少一部分橫跨所述鞋跟區(qū)轉移至所述鞋面的在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第二側界定所述鞋面的鞋中部區(qū);且 其中,所述第二部段緊鄰所述鞋中部區(qū)布置。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第一部段界定容納所述系緊裝置的環(huán)。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系緊裝置是鞋帶。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第一部段和所述第二部段至少部分地從所述紡織元件暴露,且其中,所述中間部段至少部分地被所述紡織元件遮蓋。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紡織元件界定管狀羅紋結構,所述管狀羅紋結構界定通道;且 其中,所述中間部段延伸穿過所述通道。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管狀羅紋結構是第一管狀羅紋結構; 其中,所述紡織元件界定第二管狀羅紋結構以及連接所述第一管狀羅紋結構和所述第二管狀羅紋結構的網狀結構;且 其中,所述抗拉元件連續(xù)地延伸穿過所述第一管狀羅紋結構和所述第二管狀羅紋結構。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面,還包括錨定構件,所述錨定構件附接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且 其中,所述第一部段附接至所述錨定構件。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抗拉元件是第一抗拉元件; 其中,所述鞋面包括鞋喉部; 其中,所述第一部段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上緊鄰所述鞋喉部布置; 其中,所述紡織部件還包括第二抗拉元件,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鞋喉部和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之間延伸; 其中,所述第二抗拉元件包括第四部段,所述第四部段配置為使所述系緊裝置在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附接至所述紡織元件;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抗拉元件配置用于使所述第二抗拉元件的張力轉移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第一側是所述鞋面的內側,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側是所述鞋面的外側。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鞋面界定配置為容納足部的腔; 其中,所述鞋面界定配置為提供足部進入所述腔中的通道的開口; 其中,所述鞋面包括鞋喉部; 其中,所述鞋喉部沿著鞋喉部軸延伸遠離所述開口 ; 其中,所述抗拉元件在所述鞋喉部和所述第二側上的所述下部部分之間來回連續(xù)延伸。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抗拉元件界定多個環(huán); 其中,所述多個環(huán)被布置成在所述第一側上緊鄰所述鞋喉部; 其中,所述多個環(huán)被布置成一行,所述行大體沿著所述鞋喉部軸指引;且其中,所述多個環(huán)配置為容納所述系緊裝置,并且使所述系緊裝置附接至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一側。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面,其中,所述紡織部件是由整體編織構造形成的編織部件。14.一種紡織部件,所述紡織部件配置為界定鞋類物品的鞋面,所述鞋面包括鞋前部區(qū)、鞋跟區(qū)、第一側和第二側,所述第一側在所述鞋前部區(qū)和所述鞋跟區(qū)之間延伸,所述第二側在所述鞋前部區(qū)和所述鞋跟區(qū)之間延伸,所述紡織部件包括: 編織元件;以及 抗拉支架,所述抗拉支架與所述編織元件整體地形成; 其中,所述編織元件包括第一表面; 其中,所述編織元件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其中,所述編織元件還包括管狀羅紋結構,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大體上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間延伸; 其中,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包括開口,所述開口緊鄰所述第二部分布置; 其中,所述抗拉支架包括第一部段,所述第一部段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內;其中,所述抗拉支架還包括第二部段,所述第二部段從所述第一部段延伸并且離開所述開口、離開所述編織元件、并且通過所述第一表面回到所述編織元件中;且 其中,所述第一部段配置為從所述第一側橫跨所述鞋跟區(qū)延伸穿過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到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側。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紡織部件,其中,所述抗拉支架沿著第一方向延伸穿過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在第三部段處退出所述編織元件、重新進入所述管狀羅紋結構,且沿著第二方向沿著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延伸回來;且 其中,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相反。16.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紡織部件,其中,所述抗拉支架延伸穿過所述管狀羅紋結構、在第三部段處退出所述編織元件、重新進入所述編織元件并且通過后表面退出所述編織元件。
【文檔編號】A43B23/02GK205492787SQ201620057159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2日
【發(fā)明人】蒂莫西·K·萊爾斯, O·亨里喬特, 布賴恩特·拉塞爾·克盧格, 內森·G·舒爾策, 阿德里安·梅厄, E·朗文
【申請人】耐克創(chuàng)新有限合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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